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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1年度西安航空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02 点击量:

开展2021年度西安航空学院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并通知到具体班级并组织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健康测试。

一、体质健康测试说明

体质健康测试将按照《西安航空学院学生手册》执行,测试结果将作为学生评优评奖条件之一;体质健康测试不合格者将按体育课程不及格对待。2020、2021级本、专科新生建立体质健康测试登记卡制度,体质健康登记卡按国家要求进入学生在校档案。

二、测试对象:

各学院本、专科全体学生。

三、测试项目:

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要求,高等院校学生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坐位体前屈、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5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

四、测试时间:

(一)大一、大二本、专科学生测试时间

2021年10月8日--2020年10月29日,由各体育班级任课教师进行测试。

(二)毕业班(本科2018级、专科2019级)及专升本学生测试时间

阎良校区:2021年9月11日—12日测试。

莲湖校区:2021年9月25日测试。

(三)大三(本科2019级)学生测试时间

阎良校区:2021年11月6日—7日测试。

莲湖校区:2021年11月13日测试。

由体育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对大三、大四本、专科学生进行测试。

缓测学生测试时间:11月19日(周五)下午2:00,如遇天气原因另行通知体测时间。

五、测试地点

1.沣惠校区:沣惠校区田径场、体质健康测试室;

2.阎良校区:阎良校区田径场,体质健康测试室。

六、测试要求

1.各班班长在签到处签到并上交本班学生花名册及免测学生纸质材料后,带领本班同学按照体测教师要求以班为单位进行测试。

2.学生需携带学生证\一卡通和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不得参加测试)参加测试。凡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者,将按照学校教学管理规定,按“考试作弊”处理。

3.测试前一天,按时吃饭、休息,保证测试时的身体良好状态。

4.测试前认真跟随体育教师做好热身活动,并在进行各个项目测试前,自行再进行热身活动,防止受伤。

5.测试时,如若身体不适及时向测试老师打招呼。

6.学生需穿运动鞋、运动服参加测试。

七、后勤服务保障

1.准备急救药箱及急救药品

2.医务室负责测试学生的运动伤病处理

3.应急车辆准备

八、缓测

1.缓测学生认定

针对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与体质健康测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各二级学院对申请缓测学生进行认定,审核通过后方可缓测。

学生需填写纸质版“暂缓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申请表必须由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相关纸质材料学生留存。

注:特殊情况为生病、受伤等情况,身体康复后可以进行体质健康测试的学生。

2.补测安排:

申请缓测学生务必于体育部统一安排的补测时间,持缓测申请表前往相应校区进行测试。如未办理缓测手续,将无法参与补测。也可在整体测试工作结束前持缓测申请表前往相应校区进行测试。

九、免测

1.免测学生认定: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关规定,凡有以下疾病的可以申请免测:①呼吸系统疾病:气管炎、哮喘、肺病等;②心脑血管疾病:心率不齐、心脏病、高血压等;③循环系统疾病:糖尿病、肠胃炎等;④运动系统疾病:关节或肌肉有炎症或者出现损伤;以及经医院证明不能参加体质健康测试的其他疾病。学生须在测试前提交《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并附二甲级以上医院证明材料(包括医院证明、病历、处方和相关疾病证明)等,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免测。

2.免测学生所需纸质材料

(1)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申请表必须由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

(2)二甲级以上医院证明材料(包括医院证明、病历、处方和相关疾病证明)

3.线上免测申请流程

申请免测的学生在智慧体育平台“步道乐跑APP”中提交申请,上传所有申请表、证明材料等,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免测。

4.免测审核及材料存档

申请免测学生将免测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有效提交后,体育部统一审核,待审核通过方可免测。免测学生将纸质申请表以及医院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体育部存档,未交纸质材料的免测申请无效。

请各二级学院将《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件2)、《二级院(部)班级负责人联系表》(附件3)于9月10日前报体育部综合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体育部办公室 赵锋

电 话:84224522;18392358836

体育部

2021年9月2日

附件【附件2:暂缓执行《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标准》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1:免于执行《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标准》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二级学院班级负责人联系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4:阎良校区毕业班(本科2018级、专科2019级)及专升本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安排.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5:沣惠校区毕业班(本科2018级、专科2019级)及专升本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安排.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6:阎良校区大三(本科2019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安排.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7:沣惠校区大三(本科2019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安排.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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