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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健身馆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0/02 点击量:

1、在教学与训练时间内,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馆内进行体育活动。非教学时间进行活动时,应遵守管理制度。

2、进入场地活动必须换上不掉色的软运动鞋,严禁皮鞋、金属钉鞋或其它户外鞋进入场地。

3、严禁在场馆内吸烟。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等危险品及宠物入馆。

5、严禁私自在场馆内使用插座给手机、充电宝等电子产品充电。

6、严禁携带食品或瓶、罐等有色、含糖饮料入馆。

7、健身器械和用具应统一管理和使用,严禁挪动健身器材等室内设施,或擅自外借使用或据为己用。

8、严禁酒后进入健身房进行锻炼,严禁乱贴、乱画、乱刻,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垃圾。

9、严禁任何人在馆内打架、斗殴、起哄、追逐和嬉闹,严禁向场内投掷物品。

10、爱护馆内设施,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不得擅自占用场地,不得随意触动馆内器材,消防和电器设施。运动完毕,务必将各种器械回归原位,离开时应清点好随身所带物品。

11、个人物品请妥善保管,严禁随意放置,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12、不违规操作器械,不盲目加大运动量和运动幅度(使用通电有氧健身器械时,连续运动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在进行自由配重锻炼时,应有指导教师保护,预防身体伤害和器械磕碰伤害。

13、练习者在做卧推、深蹲时应有指导教师保护,严禁单独使用卧推、深蹲器械。

14、房间的灯光等用电设施须由工作人员进行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触碰电源开关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15、发现器材故障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立刻停止操作。

16、如违反以上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17、该管理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体育部所有。

西安航空学院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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