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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搏击馆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0/02 点击量:

1、在教学与训练时间内,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馆内进行体育活动。非教学时间进行活动时,应遵守管理制度;

2、进入场地活动必须换上不掉色的软运动鞋,严禁皮鞋、金属钉鞋或其它户外鞋进入场地;

3、严禁在场馆内吸烟;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等危险品及宠物入馆;

5、严禁私自在场馆内使用插座给手机、充电宝等电子产品充电;

6、严禁携带食品或瓶、罐等有色、含糖饮料入馆;

7、严禁任何人在馆内打架、斗殴、起哄、追逐和嬉闹,严禁向场内投掷物品;

8、严禁酒后进入健身房进行锻炼,严禁乱贴、乱画、乱刻,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垃圾;

9、搏击馆所有用具应统一管理和使用,严禁私自挪动搏击馆内所有用具等室内设施,或擅自外借使用或据为己用;

10、个人物品请妥善保管,严禁随意放置,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11、爱护馆内设施,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不得擅自占用场地,不得随意触动馆内器材,消防和电器设施。运动完毕,务必将各种器材回归原位,离开时应清点好随身所带物品;

12、发现器材损坏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立刻停止操作;

13、房间的灯光等用电设施须由工作人员进行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触碰电源开关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14、如违反以上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15、该管理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体育部所有。

西安航空学院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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