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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14/10/30 点击量:

西安航空学院生体健康标准测试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建立和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制度,推动学校体育的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西安航空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由院体育运动委员会牵头,体育部负责实施,其他各院负责协助。

1、领导小组:

组长:曹庆年

副组长: 吴小茂

成员: 学院体育部教师

(职责:负责安排学校按要求开设的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督促体育课规范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规范开展,结合测试标准加强学生体质训练,组织人员开展学生体质达标测试工作,督查实施《标准》情况。)

2、测试小组:

组 长: 薛红强

副组长: 李然

成 员:学院体育部体育教师

(职责:负责按照方案的要求对学生进行测试和指导锻炼,负责测试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及时上报录入小组。)

3、录入小组:

组 长: 薛红强

副组长: 李然

成 员: 学院体育部体育教师

(职责:负责测试数据的录入、上报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报告单的打印及公布。)

二、实施办法

1、测试项目:

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表

组别

测试项目(共八项)

初中、高中、大学各年级

身高、体重 、肺活量、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说明:凡测试项目后未注明性别的,男、女生均应测试。

2、测试院系、年级、人数

全院各院系一、二年级学生

3、其它

(1)因病或残疾等原因,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院证明,体育学院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详见附件),存入学生档案。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的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毕业时《标准》成绩可记为免修。

(2)第一次测试成绩不及格的同学,本学期均有一次补测机会。补测时间另行通知。

(3)对《标准》测试工作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者,按学校考试违纪处理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经费保障

为落实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学校设立专项经费,从每年参与测试学生的学费中按一定数额划拨。

四、测试成绩评定等级及相关要求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各个测试项目的得分之和为《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最后得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76分~89分为良好,60分~75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2)每学年评定一次成绩并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毕业年级学生的等级评定,按毕业当年的成绩和其它学年平均成绩(各占50%)之和评定。

(3)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获得奖学金;达到优秀成绩者,方可获得奖励学分。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则学年评定成绩不及格。学生毕业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50分为及格,准予毕业;《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不及格者,按肄业处理。

五、本《实施办法》由院体委、体育部负责解释

西安航空学院体育部

2014年6月16日

上一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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